近日,安徽省住建廳出臺《安徽省建筑企業信用評分內容和評分標準》(下稱《標準》),該《標準》自今年3月1日開始試行。 《標準》規定,企業信用分由企業基本信用分和企業項目信用分構成。企業基本信用40分,由企業初始分、企業動態分、企業突出良好行為信用分和企業嚴重不良行為信用分構成。企業項目信用分由企業所有單個項目信用分的平均分構成。單個項目良好行為信用分60分。
據悉,企業層面不良行為信用,最高扣10分。主要包括發生較大及以上質量安全事故;惡意拖欠或克扣農民工工資,發生群體性事件,造成嚴重不良影響;企業在招投標過程中發生圍標串標;引起較大的群體性上訪事件,影響社會穩定和秩序;建設主管部門對重大安全隱患提出整改要求,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嚴重不良行為。
《標準》明確,分包企業發生良好行為或不良行為的,同時對總承包企業按照該良好行為或不良行為標準的30%進行加分或扣分。項目檢查原則上每3個月一次,各地可采取差別化管理,根據項目實施情況,加大或減少現場檢查頻次。